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以他在国有企业长期工作的经验,向新闻界透露了他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看法。他说,从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中央纪委、各省市、各部门、全社会,一直到安监部门做了那么多工作,为什么事故还这么多?这里面的原因何在?特别重要的原因就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非常严重的管理问题。
李毅中说,从主观上看,主要是已经确定的措施不落实,不少还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口头上,没有真正落实到企业,工作不实。一些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认真、不负责;少数国有大企业思想麻痹、管理滑坡、隐患严重,职工队伍的素质下降。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去年“11.27”七台河煤尘爆炸事故。我在事故现场问这个矿的矿长:国务院《特别规定》你们是怎么贯彻的?结果,他一脸茫然,根本就不知道。该矿总工程师也不知道。我们为了加大《特别规定》的宣传力度,印了八万册,送到每一个煤矿。但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国有大矿矿长竟然不知道。国务院的《特别规定》全国上下都在宣传贯彻,小煤矿、小窑主都知道。可见这位国有大矿的矿长连小窑主都不如,何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另一个例子,中石油吉化双笨厂爆炸。吉化也是有名的先进企业,但现在看至少存在着明显的薄弱环节。调查表明,这起事故完全是违反操作规程,管理滑坡。这么一个老厂子、老企业,在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已含了大量的苯、硝基苯,竟然没有回收措施,依然排放到松花江,造成严重污染。
李毅中指出,不少民营小企业不讲安全,管理混乱,甚至无视国法、无视政府监管、草菅人命、违法乱纪。典型的是去年“12.7”唐山刘官屯矿,发生矿难后,矿主居然若无其事。在现场,一晚上我们问了好几个问题,没有一句老实话。他说花了1.13亿元买的矿,年产15万吨,一吨折合700多块钱,而新建一个矿的投资也不过吨煤300多元,这显然连基本常识都没有,说瞎话。实际情况是,这个矿年产30万吨。矿主说540万元买了1080万吨可采储量,后经核查是1800多万吨,才合三毛钱一吨。而当时河北省执行的是四块钱一吨。外边堆的小山似的煤炭,硬说没有卖过煤。经核查,账上卖了41000吨,销售收入948万元。问他职工培训不培训,说一礼拜培训一次。实际呢?12月7日发生的事故,有8个人是12月6日入矿的,有一个人是12月7日早上入矿的,根本就没有培训。想想,管理简直混乱到了极点,根本没有任何管理可言。
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李毅中也谈了他的观点。他认为,一些地方贯彻党的方针决策不坚决、不得力,有的借整合之名逃避煤矿关闭,贯彻煤矿整顿、关闭措施不坚决、不得力。比如12月2日洛阳新安县寺沟矿。这个矿是被当地政府列为资源整合的矿,事故发生以后,当时估计有3000立方米水,10个小时就可以抽完,可是抽了半个月,抽了10万立方水还没抽完。这个矿与旁边的小矿都连通了,和附近一条河都连通了。这样的矿地方政府还搞什么整合?还有一些地方借整改逃避关闭,对整顿关闭敷衍了事走过场。安监总局主要领导带队到湖南督察,去了七天,应该说还是很严肃认真的,落实了关闭400个矿,其中有200多个矿是历史遗留问题。结果呢?后来中央电视台曝光的情况是,安监总局的督察组刚走,一些煤矿就开起来了,搞得热火朝天。
李毅中十分严肃地指出,还有一些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包括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一些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有些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及时去处理。比如,发生事故的唐山刘官屯煤矿,去年3月份就卖煤,卖了4万多吨,煤矿安全监察冀东分局3月份去了,8月份去了,居然没发现,这不正常啊!怎么会不知道?现在不少来信要求追究这起事故中监管、监察的责任,我们赞成。煤监部门是监督部门,也要接受监督,不接受社会监督怎么行?怎么向社会交待?
李毅中说,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批评一些企业领导者、地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甚至徇私舞弊。这是非常中肯的,符合实际的。解决了这些问题,加上我们的制度优势,后发优势,肯定可以不重复走西方国家走过的路子,完全能够用几年的时间走过别人十几年、几十年的路子,从而实现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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