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浩)过完短暂的寒假,今天(13日),全市80万名中小学生重新走进课堂,开始新的学习生活。与此同时,今年农村义务教育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的优惠政策开始在我市执行。我市所属的公办农村中小学,将全部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
据了解,我市今年春季中小学生注册时间定在2月13日,2月14日正式上课。市教育局将兵分几路到各中小学检查师生返校情况、学校安全工作,以及公办农村中小学全部免收义教段学生学杂费的执行情况等各项开学工作,确保各校如期正常开学。
“免费教育”政策今年春季学期起在我市执行。根据国务院及广西区有关西部农村义教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的规定,从今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除收取代收的课本费、作业费和寄宿生的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免费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与所在农村同步实施。而民办学校及所指定的市区农民工定点学校,则不能享受此政策。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农村中小学校收取的课本费不能超过2005年“一费制”规定的水平并要有所下降。开学时收取杂费不能“先收后返”,实行免杂费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所有教学活动和各种基本办学支出,一律在财政安排给学校的公用经费预算中支出,不允许通过向学生收费来解决。凡是违反禁止教育乱收费纪律规定的,一律追究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学校校长的行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