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承德电(记者邓学军)开出租车从承德市区往外县送乘客,被运管所稽查人员拦住并扣车,还被处以200元罚款。出租车司机持有与交通部门发的“从业资格证”有同等效力的由该市建设局核发的“出租汽车服务资格证”,但对方却不认可。 在体味到出租车行业多头管理带来的不便后,承德市一出租车司机郑师傅一怒之下,向承德市交通局提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对其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退还罚款并赔偿其400元的经济损失。
2月8日,郑师傅开着出租车从承德市往承德县送客,途经承德县高寺台镇处一检查站时,被承德县运管所的稽查人员截住,车被强行扣押。稽查人员检查了其所有证件后,说其没有交通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要罚其2000元。郑申辩称其有承德市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的“出租汽车服务资格证”。在培训时,承德市客运管理处的领导也曾讲过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核发证件,并说明与交通部门的“从业资格证”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且2002年,国家五部委曾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对持有建设或交通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合法营运的出租车,任何管理部门不得随意进行罚款、扣车”。但稽查人员称,他们只看交通部门的从业资格证。最终,郑师傅在艰难交涉后,还是交了200元罚款,对方给郑师傅开具了《道路运输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书”上注明的“违法事实”为“无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擅自从事旅客运输驾驶”。
郑师傅认为,他手持的是主管部门发的有效证件,属合法经营,而对方严重违反国家三令五申的不得向出租汽车乱收费乱罚款的有关规定,乱用行政处罚权,属违法行政。随后,郑师傅向承德市交通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撤销对其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退还罚款,并赔偿其400元的营运损失。目前,承德市交通局已受理了郑的行政复议申请。
据了解,因为承德市区内的出租车归该市建设局所属的城市客运管理处管,而各县区的出租车归交通局所属的运管所管。从而造成了整个出租车行业管理的上下不通畅,使得出租车行业出现了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的局面。像郑师傅的遭遇,在该市已发生了多起,大都是在客运管理处与各县交通局的协调下,使问题得到解决。但出租车司机们都希望该市有关部门最终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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