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商报讯(记者王术)今年3月1日起,辽宁七城市将开通“绿色长途客车”,5月1日后,尾气排放达不到环保标准的区域内长途汽车将无法进入城市市区。
昨日,沈阳市环保部门联合鞍山、抚顺、本溪、辽阳、营口、铁岭六城市,共同下发了《辽宁中部七城市联合开展“绿色交通”实施方案》,对往返七城市间的长途汽车尾气排放,做出了上述规定。 这就意味着,今后只有贴着“环保标志”的车辆,才能在这七个城市畅行无阻。
据沈阳市环保局介绍,从3月1日起,辽宁七城市的各个环保部门,将对出入本市的长途客运车辆进行集中检测,达标车辆允许进入市区营运,不达标车辆下线治理验收达标后,方可营运。
4月15日到4月30日,七城市环保部门联合对长途客运车辆下发绿色“标识”。5月1日起,环保部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长途客运车辆实施道路抽检,禁止任何无绿色“标识”的长途客运车辆进入市区。另外,方案中同时明确,作为长途客运汽车的通行证,拥有绿色“标识”的车辆将不再进行道路抽查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