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至4月底,大连市公安局将进行专项整顿 4成以上违法犯罪活动与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有关
据统计,现在每年在大连市的流动人口至少在90万左右,在大连,违法犯罪活动4成以上与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有关。 元宵节后,大连开始逐步进入流动人口进城务工的高峰时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大连市公安局将从2月15日至4月底对全市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进行清理整顿。
这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澄清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底数、来源、流动原因、居住处所、分布情况、现实表现,是否办理有关证件等情况。调查的重点部位是: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娱乐场所、个体餐饮、中小旅馆、废旧物品收购点、职业介绍所、公共复杂场所以及封闭小区、高层楼宇、公路沿线的出租房屋、路边店等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场所。
清理整顿中,大连市各级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以社区(村)委员会为单位,采取“以房管人”和“以人管房”的方法,逐户上门,逐人逐项登记,全面摸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
办理暂住证范围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暂住人员须持身份证、2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元工本费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办理暂住证。
相关治安责任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为: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对承租人的姓名、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为: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派出所申报备案;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处罚办法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规定的流动人口?熏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暂住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骗取、冒领、转让、买卖、伪造、变造暂住证的,收缴暂住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非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或者扣押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件的,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首席记者纪永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