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部门七个方面抓责任落实
全方位保障学生食品卫生安全
【本报讯】(记者余海蓉通讯员黄坚)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出台了《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文件,对学校以及食堂承包经营单位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4方关于食物中毒职责进行规定,一旦发生学生食物中毒,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为了切实落实责任制,防患于未燃,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今年我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将着力抓好七项内容。
一是开展全市学校、托幼机构课间餐(含早餐)食品、饮品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做好生产厂家的溯源管理,进一步保障在校学生饮食卫生安全。
二是开展全市学校、托幼机构学生饮用水的卫生质量抽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直饮水、桶装饮用水卫生,督促符合卫生要求的直饮水单位办理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予以取缔。指导学校正确饮用桶装水、直饮水。对学校小卖部食品卫生进行监督。
三是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继续实行量化分级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在学校食堂的就餐需求和就餐卫生安全。
四是提高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率、逐步在大型学校食堂建立蔬菜农残的快速检测技术,保障蔬菜质量安全。
五是加大对民办学校食堂的监督力度,提升该行业的整体卫生水平。
六是做好培训和宣传教育。预防学校、托幼机构发生较大或重大食物中毒。对学校、托幼机构分管领导、校医、食堂管理员举办二期《食品卫生法》预防食物中毒培训班。
七是建立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机制,畅通食物中毒报告渠道,提升食物中毒应急处理能力。特别是提高对重大、疑难食物中毒的调查、中毒原因的诊断和处理能力。普及食物中毒预防知识,提高学校预防食物中毒的能力。
作者:记者余海蓉通讯员黄坚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