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节日,不少商场或超市都会采取打折、返券、赠送、抽奖等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但如果消费者买的正品出了问题要退货,那赠品、返券等该不该退?西安市民李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
消费者:退裤子要退赠品?
昨日,西安市民李女士向本报反映,去年12月8日,她在西安东大街某商场花了599元买了一条牛仔裤,售货员赠送给她一双保暖手套,但这双手套她没有戴就弄丢了。 到去年12月中旬牛仔裤穿了一次,裤裆前就开线了,元月5日,她去找了商场销售裤子柜台,售货员当时就把裤子重新缝补了。
“结果春节只穿了3天,朋友就发现后腰处有几处小洞。”李女士介绍,她又去找了商场,得到的答复是可以退换,但须把赠品手套退回来,如果赠品丢了,就按69元钱扣。
商家:退正品时应退赠品
在该商场,记者看到了李女士购买的那条裤子,确实在后腰两处有拇指大小的洞。据此,该商场销售牛仔裤的田姓售货员表示,李女士的牛仔裤确实有些问题,但要退货就得把手套退回来。“退裤子并不等于裤子有质量问题。但赠品如果是有价格的,正品退货时就应退赠品。”该商场一位宋姓主任说。记者昨日发稿时获悉,李女士已领回了530元的退货款。
退与不退有争议
正品出了问题要退货,赠品到底该不该退?就此,记者采访了消费者及相关的专家,但说法却不尽相同。
观点A:赠品不能要回去
“如果要求退回的赠品用过了,商家不可能再次销售,也不可能再次赠出。”西安一学校的老师对商家要回赠品后的用途提出质疑。不少接受记者采访的市民表示,赠品就是商家赠送给消费者的,怎么能要回去呢?
观点B:应退赠品双方协商
西安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马世群明确表示,正品出现问题要退货时,赠品也应该退。他认为,作为促销手段的赠与,不是民法意义上的赠与,赠品的成本是暗含在正品里边的。赠品是买了正品才有的,也可能是有了赠品,消费者才买正品的,所以正品出现问题退货,赠品也该退还。但若消费者将赠品损坏或丢失,双方可协商解决。
观点C:视情况可退可不退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王洪律师则认为,依照《合同法》,赠与合同标的物已交付受赠人后,非经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不得要回。正品出现了问题,对正品就应按相关规定处理,像退货,但与赠品关系只是在买卖时的附带关系,在此情况下,赠品可退可不退。赠品价格应由物价部门来定。
观点D:应退还赠品
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三系主任王周户教授表示,购买东西形成的是买卖合同,属于主合同,商场赠送东西形成的是赠与合同,属于辅助性合同,也就是说买卖合同存在,赠与合同关系才存在,买卖合同撤销,赠与合同应该撤销,所以,消费者应把赠品退还给商场。
王周户教授认为,所退正品在三包规定范围内的,或商家过错造成退货的,赠品应无条件收回。超出三包规定的,或使用过的赠品是不是需要消费者购买或者收折旧费问题,从公平交易原则考虑,消费者应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本报记者 陈静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