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芳通讯员马志广)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全国首创了建设和谐社区的地方标准。2月11日,该标准顺利通过了来自国家民政部以及天津、江苏、山东等省市专家的严格评审。
国家专家评审组一致认为,该标准体系把建设和谐社区的基本原则与本区客观实际相结合,地方特色鲜明;把客观目标与主观指标相结合,内容比较完备;结构比较严谨,格式比较规范,具有前瞻性、示范性、可操作性,在全国属于首创,对于全国建设和谐社区标准的制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于其他地区推进建设和谐社区工作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分重视和谐社区建设,近年来,在建设模式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去年,该区探索总结的以建设管理型、自治型、物化型、服务型、文明型、平安型等六型社区为核心内容的社区管理理念和做法,被国家民政部定为全国城郊自治组织建设“黄岛模式”。
在探索“黄岛模式”的基础上,青岛开发区开创性地制定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建设和谐社区标准》。该标准将“六型社区”的内涵规范细化为10章515条内容,采取分级梯次推进的方式,将和谐街道、和谐社区分为初、中、高三个级别。在标准结构上,对和谐社区目标、指标、体系、要求、保障、文件、记录和档案等条款,能使用数字量化的都进行了量化,采取了百分制晋级评价标准。在标准内容上,除经常涉及到的社区管理、社区自治、社区服务、社区文明、社区治安工作内容外,将物化型社区分为社区范围、社区经济、社区场所、社区资金、社区环境等五个方面,通过严格的决策程序,完善的运作机制和有效的资金保障,使建设和谐社区从务虚的内容变成有“形”的实体。在标准格式上,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我国地方标准(DB标准)的格式对该标准进行调整,做到了该标准与“地方标准”格式要求的一致,实现了该标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青岛开发区以该标准为指导,已在金沙江路、玉山路等20个和谐社区示范点进行了成功实践。结果表明,运用该标准指导社区建设,对加强民主自治建设,提高社区干部素质,丰富社区活动内容,活跃社区文化生活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具有广泛的、积极的促进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