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刘飞锋 通讯员 廖一平
辍学来桂林打工的女大学生娜娜,为了从大款情人那里得到更多的钱,伙同他人将自己与情人发生性关系的场面全程拍摄下来,并制成“性爱光碟”向其勒索8万元。 2月13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离奇的敲诈勒索案作出终审判决,娜娜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同案犯莹莹、李某也分别被判处2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辍学女生当“小秘”
2002年春,在河南某经贸学校金融管理专业读了一年书的娜娜,辍学来桂林闯荡。当年4月的一天,在一次朋友聚会上,靓丽活泼的娜娜引起了在桂林小有名气的某公司老板郑某的注意,风流倜傥而又事业有成的郑老板也深深地吸引着娜娜。
“要是能得到郑老板的关照,以后的日子也就不愁了。”娜娜于是故意向郑老板套近乎,两人相见恨晚,很快便打得火热。此后,娜娜与郑老板暗地里形影相随,甘心充当“小秘”,郑老板在外面租了房子把她包养起来,并每月付给生活费,与她过起了二人世界的生活。
合谋出台“剧本”
娜娜心里清楚,她与郑老板不可能有真爱,与他在一起的目的就是多搞些钱。然而郑老板是有家室之人,每个月给她的钱相当有限,除了生活所剩无几,这让她感到很失望。2004年10月,娜娜借口离开桂林到南宁做事。
不久,娜娜在南宁认识了在社会上闯荡多年的莹莹,两人十分投机。莹莹得意地吹嘘:“现在有些当官的、当老板的爱耍情人,但又怕曝光,我们都年轻漂亮,可以色相傍大款、傍官员来引诱他们,进而抓住他们的把柄搞大钱。我以前和别人就搞过‘一单’大的,让一个靓女跟某官员发生关系,然后要挟他拿了55万元。”
娜娜听后又怀疑又惊喜,并给莹莹讲了心中的苦闷:“我原在桂林时,被郑老板包养一年多,他很有钱却又很小气,我正想报复他一下,但他不是政府官员怎么搞法?”
“当老板的最怕老婆,你和他开房,我们把他与你做爱的过程录下来,刻录成VCD寄给他,他就会乖乖给大钱!”两个人越聊越起劲,并初步订下作案计划。
自演自拍“性爱录像”
莹莹和娜娜为了搞成这单“大生意”,决定再找一个有实力的人合伙,莹莹想到了自己老练又有点小钱的姨父李某。2005年5月,3人做好了分工:娜娜负责联系郑老板,李某负责出1.7万多元购置手提电脑、摄像头等设备,莹莹负责摄像及制碟。并约定得钱后,娜娜得四成,李某、莹莹各得三成。
2005年5月28日,娜娜、莹莹、李某从南宁赶到桂林某大酒店开好房,并将无线摇控摄像头安置在房内。当天下午,郑老板如约来到某大酒店。老情人相见,两人很快滚到了一起。而此时,李某、莹莹两人在隔壁房用手提电脑已将他们做爱的全过程拍摄了下来。
敲诈中途“破产”
娜娜、莹莹、李某返回南宁后,发现效果不错,马上刻录两张DVD,并决定至少向郑老板要价8万元。
郑某收到光碟后放出来一看,被吓呆了。随后,他接到李某发来的手机短信:“郑老板,光碟看了没有?如不想把事情搞大就回个信,否则,明天把光碟寄给你家人、公司。”
郑某慌了,立即与李某协商。最后经讨价还价,双方约定成交价格为6万元。2005年6月10日,郑某将5000元现金存入李某的账户,李某于次日在贺州将其取出。3人初次取得5000元后很是兴奋,随后又不断打电话恐吓郑老板快将剩下的5万多元存入账户。这时,郑某在惊慌之后“醒水”过来,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于2005年6月14日在贺州抓获李某、莹莹,3天后在南宁将娜娜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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