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南开区某公产房承租人于7年前将一套公产房租赁给某饮品公司,用以经营桶装饮用水业务。合同到期后,租房人曹某以经营7年付出大量心血为由,百般拖延不愿搬出该房,据此承租人将曹某告上法庭。日前,南开区法院一审判令被告曹某搬出该房,并一次性归还原告房屋租金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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