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报2月14日讯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发出通知,叫停地图有偿标注企事业单位名称的行为。
近一段时间,一些地图编制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向本应在地图上标明的单位索要费用,滥用有偿标名行为,让本不应标名的单位“出名”,影响地图质量和地图应有作用,侵害企事业单位和地图消费者权益。 为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省国土资源厅2月10日向各市国土资源局、各地图编制单位下发《关于停止在地图上有偿标注企事业单位名称的通知》。
停止在各类地图上进行有偿标注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学校、社会团体等其他组织名称、形象符号、徽标等行为。编制地图须取得测绘资质,编制公开出版的地图须事先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月底前,地图编制单位须清理己开展的地图有偿标名行为。尚未送审或出版、发行的地图,凡以标注企事业单位名称等名义收取标名费用的,应如数退回给原单位。各市加强监管本地测绘市场和地图编制行为。(赵黎明、刘纯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