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商报报道】(通讯员 于志勇 记者 韦京育)记者近日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南京市局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被征地拆迁中农民的利益,截至2005年12月底,全市共有9201名被征地农民进入了基本生活保障,另有7570名被征地农民进入农村养老保险。
2005年南京取消了市政项目和非市政项目差别、统一绕城公路内和绕城公路外标准,土地补偿费也适当提高,对农民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标准比省颁布标准平均提高47%,同时规定70%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的全部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由农民按基本生活保障有关规定选择缴费档次,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对失地农民,南京建立了征地补偿安置调节基金,用于补贴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被纳入城镇低保体系,让农民按规定享受低保待遇。南京还规定被征地农民居住房屋拆迁,可申购经济适用房,对特殊困难的农民实行了托底政策,保证每一户被拆迁困难家庭都能获得小套的经济适用住房。
据了解,今年南京市将全面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目前,江宁、六合两区根据自身特点,已制定了相关实施办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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