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汤琦琳)医疗一次性注射器、医用纱布都可能造成二次污染,成为各种疾病的传染源。记者昨天获悉,由市法制办起草的《上海市医疗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立法加强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及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 根据已完成的草案,今后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渗漏的,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新一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上海将在三年内完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置系统。目前,上海有4000多家医疗机构,年产医疗废物1万多吨。人体组织、器官等手术切除物、实验用的动物尸体、制药的废渣液以及来自病房的垃圾……这些都属于医疗废物,由于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等有害物质,容易造成空间传染、交叉传染。如果不安全处置,将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
医院内部每天至少收一次
针对医疗废物的安全隐患,《草案》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一系列环节作了细化规定。就收集频次来说,医疗机构在本单位内的收集频次应当每天不少于一次;而社区医疗服务、巡回医疗和现场急救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在当日医疗活动结束前完成收集工作。
医疗废物产生的单位还应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不得露天贮存。
《草案》还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定期到医疗机构的临时贮存点收运医疗废物。其中,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临时贮存点,应当每天收集一次;其他临时贮存点,应当每两天收集一次。
转移启用“电子联单”
由于本市对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为此收运环节尤为重要。目前,每批医疗废物转移前,都填报交接单,经签收后,分别交医疗卫生机构、转运单位、卫生、环保部门和处理单位留存。而今后这样的程序都实现电子化,根据《草案》,一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医疗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并接入市环保局的管理信息系统。
同时,各医疗机构接入市环保局的管理信息系统还包括:运输工具的GPS定位系统、转运的识别记载、医疗废物登记、调度、作业区域实时电子监控系统、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以及预警和应急处理的电子信息系统等。
该草案日前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今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