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正永要求
“五一”前全面完成清理剩余政府拖欠
“十一”前清理完成2003年以前拖欠
本报讯 (记者海花)2月13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会议,在认真听取了十一个市(区)及省建设厅的清欠工作进展汇报后,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强调指出,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清欠工作落到实处。
据通报,全省建筑业企业通过建设部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共计351941.27万元,涉及3289个工程项目,其中政府拖欠146732.29万元,房地产等社会项目拖欠205208.98万元。截至2006年1月底,全省已经清理拖欠工程款290585.89万元,清欠总比例82.57%,其中清理政府拖欠129684.71万元,政府清欠比例88.38%,达到了国务院对中西部地区2005年基本清理(75-80%)政府拖欠的要求。清理房地产等社会项目拖欠160901.18万元,清欠比例78.41%。
赵正永在讲话中说,通过两年多的努力,全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新的大面积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得到遏制。初步建立了预防产生新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并发挥了有效作用。目前我省清欠工作达到了国务院的要求,但是与我省清欠目标还有差距,一些问题和矛盾还比较突出,主要是总体进展缓慢,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地区间差别很大,剩余拖欠金额大,涉及项目个数多,房地产、交通、教育项目拖欠仍然比较严重。要以清理政府项目拖欠为重点,全面推动清欠工作进度,突出重点,抓好拖欠5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和没有进展项目的清欠工作,要采取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房地产等社会项目的拖欠问题。切实采取措施,把各项清欠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清欠工作目标不动摇,发改、财政等部门在安排今年资金的时候,要将清理拖欠和其它项目建设资金通盘考虑,优先解决拖欠问题。“五一”前,全面完成清理剩余政府拖欠;“十一”前,清理完成2003年以前拖欠的工程款;年底前,预防工程款拖欠和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要基本建立。同时坚持“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不动摇,坚持政府负总责不动摇,坚持清欠与防范并重不动摇。省清欠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今年3月要组织一次全省检查,逐市、逐项目进行检查,落实清欠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清欠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