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拖欠G煤气化(000968)4300多万元货款五年以上的客户湘潭锰业集团有限公司,日前被裁定宣布破产。该客户破产将导致G煤气化4300多万元血本无归。公司虽已计提1311万元的减值准备,但由于G煤气化在破产中受偿比例为“0”,因此该事件仍将导致G煤气化减少利润超过3000万元。
据悉,此次被宣布破产的湘潭锰业集团因商业往来,曾积欠G煤气化焦炭货款4370.94万元元,该笔应收账款账龄已在5年以上。由于久欠不还,G煤气化对其已计提了1311.28万元减值准备。
日前,湘潭锰业集团因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已于2005年8月8日向湘潭市中院申请破产,破产预案在2005年12月15日经清算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湘潭市中院已经裁定湘潭锰业集团宣告破产,并确认该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G煤气化受偿比例为“0”,该事件将导致G煤气化2005年利润减少305..6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