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珠海市将从3月1日起,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全面实施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运用经济手段解决建设领域“拖欠”问题。这是珠海市为从源头上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预防“拖欠”长效机制的一项举措。
根据珠海市建设局的要求,凡工程建设合同造价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均实施工程建设合同担保。
据了解,从去年2月1日起,珠海市在新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试行实施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制度,取得初步成效。截至去年12月份,该市已有52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了合同担保,担保金额10.42亿元。实施合同担保制度以后,该市新开工的房地产项目中没有出现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李亚舟 陈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