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广东省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从录用之日起一年内不参加初任培训的不得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得提高工资等级。记者昨天从省人事厅获悉,《2006年广东省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日前印发全省有关单位,建立培训教育激励约束机制是其中的一项主要内容。
该《计划》还规定,对晋升处级(含处级)以下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坚持先培训后任职,或者任职后一年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培训,从任职之日起一年内不参加任职培训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公务员应当完成政府人事部门规定的培训课程,凡不参加培训或者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
该《计划》要求建立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档案,记载个人学习情况,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选拔任用和晋升职务或者职称的重要依据。加强培训证书登记管理,严格执行干部培训纪律。
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对其他相对欠发达地区实施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口培训计划。(记者文远竹 通讯员岳向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