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在市区私放烟花将受严惩
新快报讯 (记者 钟起龙)元宵佳节,实施“禁炮令”的广州却出现有人在闹市燃放烟花的一幕。昨日,市民吴先生向本报反映,12日晚,天河区河水村附近有人大放烟花半个小时,未受到制止。
元宵有人私放烟花
昨日,家住天河区沙太路河水村的吴先生向本报反映,12日晚9时许,在他居住的地方附近,有人大放烟花。“先是我住的小区出现很响的爆炸声,声音大得盖过了电视的声音。我走到阳台上一看才知道原来是有人在放烟花。”吴先生说,他只能把阳台的门关上才可以减小震耳欲聋的爆炸声。本以为很快会有人制止这种行为,但是放烟花还是继续了十多分钟。在停了大约5分钟后,沙太路的上空反而增加了更多的美丽“花朵”。“就像在白鹅潭看焰火一样,烟花的种类很多,绽放的范围也很广。”吴先生称,后面放烟花的地方应该是另一个小区。前后两次燃放的时间大约有半个小时,但全过程并没有受到制止。据悉,点燃烟花的地段聚集了大量的物流公司,并设有一个大型的停车场,车流量非常密集。而周围的住户大多是外地来的务工人员,很多人并不担心放烟花会受到处罚。而根据《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黄埔区、萝岗区、白云区如今都是全区禁炮区域。违反者最高可罚2万元。
市民争议“禁炮令”
昨日,广州警方表示,在市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属于违禁行为。警方呼吁市民一定要遵守《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违禁行为一经查实将对当事人实施严惩。与警方鲜明的态度相比,市民对于在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态度却不统一。记者根据线索来到河水村了解情况。一名补鞋的青年人说,昨天的确是听见有人放烟花。他说:“我好久没有在广州听见有放爆竹的声音了。听了感觉很亲切的。”市民李先生说,虽然在闹市放烟花违返了有关规定,但只要不引起火灾,不造成财物的损失,点放烟花增加节日气氛也是能够认同的。采访中,也有市民强烈反对私自放烟花。在小区居住的杨小姐说,她对有人在元宵节私自放烟花十分反感。“那声音响得要把门都震动了,我根本就不敢出去,而且特别害怕有小朋友会受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