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律师指出:企业可以决定以何种方式发放
本报讯 记者 李春暐,实习生 陈子文、罗谚君 报道:充值卡、购物卡、代币卡……岁末年初,不少打工族手中都多了不少“卡”。这些卡不是礼品、奖品,而是部分企业分发的年终奖。 看着一年“挨更抵夜”换来的“特殊”年终奖,很多打工族都苦了脸。
小L在某IT公司工作,该公司一般在春节后发放年终奖,小L近日收到了这份“大礼”。刚一打开信封,小L就傻了眼,信封内除了奖金条外,还有数十张总值近千元的公司产品———网上充值卡。
“我平常都不用公司产品的充值服务。”小L当时以为这些充值卡是公司发放的礼品,便打算把卡拿到财务处去兑换现金。谁知刚走到一半,就碰到了一众苦着脸的同事。刚去财务部碰了钉子的同事们告诉小L,这些卡不是礼品,而是年终奖的一部分。财务人员还说,这是由公司头头提倡“搞搞新意思”而定下来的,不能兑换现金。
“这不是变相压缩我们的奖金、并把公司运营成本转嫁给我们吗?”小L一提起自己的“特殊”年终奖,就按捺不住怒气。他说:“现在我天天在QQ上叫卖这些卡,就看能挽回多少损失了。如果空等过期,岂不是见财化水?”
在某企业打工的李小姐情况与小L相若,她的500元年终奖发的是5张100元的某商场购物券。
记者随后调查了25名市民,其中表示“年终奖中包含实物或者购物卡等”的有5个人,占受访对象的1/5。其中4个人说,往年的年终奖都是现金,卡和实物都是今年才有的“新生事物”。对这种“新生事物”,所有受访者都异口同声地说:“不欢迎!”
那么,打工族们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企业现金支付年终奖呢?某律师事务所梁文永律师就此表示:“严格地说,年终奖不属于日常工资的组成部分,因此企业可以根据其经营效益决定发不发及以何种形式发放。除非企业法人有书面保证年终奖全由现金发放,否则企业的做法在法律上并无不当。”
(观宇/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