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晓凡记者韩俊杰)近日,在僧某结婚的前一天,他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在接到判决书的同时,他还收到了一份《缓刑人员预告书》,这让他感到特别温馨和激动。
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郑州10多名缓刑人员在接到判决书的同时,还收到法院发出的一份特殊的《预告书》,上面善意地告知缓刑人员考验期内如再违法、犯罪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让其自省、自重,自律。这是郑州高新区法院于2005年起,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探索实行的一种新制度。
“在考验期内,如果你没有重新犯罪或严重违犯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行为,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你实施新的犯罪,违犯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法院将裁定撤销对你的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或数罪并罚。”
“这对我是一种提醒和忠告。”僧某说。随后,他被看守所释放,并于第二天顺利地完成了婚礼。
据介绍,截至目前,收到《预告书》的10多名缓刑人员中,至今没有一个重新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