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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5岁的成都男孩起诉重庆一工程监理当他爸爸一案(本报1月25日报道),该监理不服“亲生父子关系成立”的判决而上诉。这两天,成都男孩和母亲一直在重庆,寻求帮忙打二审官司的援助律师。昨日,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得知此事后,表示愿意提供法律援助。“我的爸爸不认我了”
昨日,小铃带着渺渺来到本报。5岁多的渺渺看上去长得虎头虎脑,活泼、好动。他虽然不能体味母亲的愁苦,但他知道官司、法院、法官、律师这些词汇的意思。看见母亲手拿判决书,他抢过记者的采访用笔想在上面写自己的名字,被母亲制止。
记者看到渝中区法院这份判决认定,成都市5岁渺渺状告有妇之夫的重庆监理小强在成都工作期间,与小铃相恋并同居生下了他。后来因为渺渺无法上户口,解决不了读书问题,加之没有抚养费,渺渺遂将小强告上法庭。因在起诉确认二人是亲生父子关系中,法院要求小强做DNA亲子鉴定,被小强拒绝。法院综合相关证据,最后推定判决小强就是渺渺的亲生父亲。
记者在此案一审判决后,电话采访了成都的渺渺母子二人。小铃得知小强提出上诉后,委托记者帮忙领取上诉状。春节后,记者收到了小铃寄来的委托书,随后将上诉状副本传真到成都。
小强在上诉理由中称,小铃没有证据证明怀孕是小强所为,而且二人认识后各自租房居住,不能排除小铃还同其他人交往的可能。而确认亲生父子的人身关系是很严肃的,只能采用婚生推定或鉴定的血缘关系。而现行法律规定,亲子鉴定不能在民事案件中采用强制措施。一审法院用这样的推定来让自己担责,没有法律依据。“妈妈带我去找律师”
小铃称,昨日是情人节,走在街头看到男人们捧着玫瑰花献给心爱的人,她心里非常辛酸。因为前日她到重庆后给小强打电话,小强很绝情,告诉她“收到上诉状后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也不给儿子说两句话。
小铃还称,自己以前在货运公司工作,因为每天带小孩上班,结果被炒鱿鱼。现在她从事个体货运,每月有五至八百元收入。而今面临二审,只得向社会求助。为此,她在两天前就带着儿子来到重庆,寻求热心的重庆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得知此事后,立即向渺渺伸出了热情之手,表示愿意无偿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吴焰律师承办此案。“法庭上才能见爸爸”
记者问渺渺,父亲给他印象是什么?渺渺说:“爸爸很赖皮,没给我抚养费,没给我买衣服、买玩具。”
渺渺说,爸爸以前喜欢我,还给我买东西、给我过生日,现在不喜欢我了。那次开庭时在法官叔叔那里见到爸爸,但他不理我。在我印象中,爸爸让我最高兴的事早就忘了。我记得最清楚的一件事是爸爸上次开车把妈妈压了,警察叔叔用手铐把爸爸铐走了。现在要见爸爸只有在法官叔叔那里才见得到。
小铃补充称,渺渺3岁多的时候,她带着他到重庆找小强。他们在陈家坪发生了一些不愉快。
昨日,记者第一次拨通小强电话时,小强未接听。再次拨打时,小强问了句“你是啥子意思?”就挂断电话.。(涉及隐私,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 罗彬/文 陆纲/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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