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通讯员施坚轩记者李晓明报道记者从昨天市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本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机构设立2年多以来,无一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还曾将犯罪嫌疑人在逃出国门前一刻截获。
2003年10月,市检察院设立法警总队,市检察院第一、二分院同时设立法警支队,各区县检察院分别设立法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