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鸿光记者葛志浩
晨报讯敲诈之前先自断脚趾,原以为受点皮肉之苦可以捞钱,却弄巧成拙害了自己。近日,静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谢友宝、姜伟国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去年7月初至10月间,谢某、姜某等人多次在不同路口的横道线处,假装被过往的车辆压断左脚脚趾,假装十分痛苦的样子倒地,共同骗取被害车辆驾驶员赔偿费。
据到案后的谢某交代,他们往往事先看准作案对象,随后姜某出场,选择时机把左脚伸向正在右转弯汽车的前轮,随后倒地呻吟不止。这时,佯装路人的谢某等人一拥而上,开始“评论”事故。在看到医院出具的X光片和检查报告书上姜某左脚确实骨折的“事故后果”之后,驾驶员往往选择掏钱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