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2月14日电据中国石油报报道,2月13日,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中国石油向公司全体A股股东发出的全面收购要约的要约期限已于2006年2月12日届满,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至此,中国石油已经全部完成对旗下3家上市公司———吉林化工、锦州石化和辽河油田的收购,3家公司的上市地位也将终止。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6年2月12日要约期限届满之日,中国石油总计持有吉林化工股份公司总股本的97.22%。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吉林化工的股权分布已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005年10月31日,中国石油发布公告,要约收购旗下3家上市公司——吉林化工、锦州石化和辽河油田发行在外之流通A股、H股和美国存托凭证,并计划于收购完成后终止3家公司之上市地位。而2005年12月15日,辽河油田与锦州石化发布公告,中国石油对这两家A股公司之要约收购获得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