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文化局获悉,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勘察单位要保障开发建设中发现的文物不被偷抢。
该通知要求,在开发建设时,勘察单位在勘察中如发现文物,应做好现场和文物的保护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当地文物部门。
据悉,去年年底,厦门市文化局就翔安区征地开发中出现的古墓遭建设性破坏,甚至出现出土文物被哄抢的现象上报市有关部门,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后经多方协调,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出台了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