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4日电(记者苏敏)今天,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公布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方案”和“残疾标准”。今年4月1日零时起,将有数万名调查员、医生、陪调员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734个县展开调查。
据介绍,新的“残疾标准”将残疾类别由原来的5类,即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增至6类,将“听力语言残疾”分列为“听力残疾”和“言语残疾”两类。在名称上,将原来的“精神病残疾”改称为“精神残疾”,“综合残疾”改称为“多重残疾”。各类残疾标准也作了适当修改。
此调查今年5月底结束,11月公布调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