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刘娟)记者昨日从市水务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发出通知,规定全市新建房地产、住宅小区项目中配套用户供水工程必须实施优质饮用水工程,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并取得市水务局书面审查意见。 否则,供水企业不得为其办理临时施工以及正式通水手续。
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我市新建项目中实施优质饮用水工程,是为了建设符合《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发展目标》要求的供水系统,改善管网水质。为了全面实施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划、加快优质饮用水工程建设,水务部门要求今后配套用户供水工程在保证供水水量、水压的前提下,保证供水工程材料质量,用于供水管道的材质、与饮用水接触的管道附件及其防护材料,不得污染水质,并在输配水过程中确保管道内的水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为此,供水工程设计也有满足生活饮用水的具体要求,其中包括严禁使用镀锌管作为生活用水的供水管材,推荐使用球墨铸铁管、钢塑管、新型优质塑料管及不锈钢管、铜管等新型供水管材。为避免二次供水设施对供水水质造成的污染,通知要求新建住宅小区高层楼宇水箱宜推广使用不易产生污染的不锈钢等新型材质水箱,新建二次供水设施应在水质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这位负责人称,开发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商从事新建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必须按要求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取得水务主管部门用户配套工程行政许可的,供水企业不得为其办理临时施工。未通过水务部门组织、供水企业参与的节约用水设施专项验收的,供水企业不得为其办理正式通水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