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院要求限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及关注案件
受关注案件开庭时应通知旁听
本网讯 记者袁成本通讯员张志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月12日下发了《关于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及关注案件的通知》,对全省法院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的原则、程序及时限等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对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稳妥地处理。对正在审理的案件,要多做解释工作,依法公正处理;对申请再审的案件,经审理认为原判正确的,要向代表讲明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原判确有错误的,要依法予以纠正。对代表反映的执行案件,要尽快办结并答复。对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开庭审理时应尽量通知有关代表参加旁听。案件办理情况能当面答复代表的,应当面答复;如果需要书面答复,应将书面材料报省高级法院后统一答复。
山东省高院要求,对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交办的代表建议及关注的案件,能在全国“两会”之前办结的,尽量办结;不能办结的,应先行给予程序性答复。所有案件,除案情特别复杂的之外,应于7月1日前办结。(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