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扶贫办获悉,过去5年间,河北省采取各种扶持办法,利用中央和省配套扶贫资金近70亿元,共减少贫困人口140万。
我省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张家口、承德地区,太行山区和黑龙港干旱盐碱地区。 张、承地区最为集中,贫困人口数量最多,当地山多地少,有的村几十户人家分散达数公里之遥,饮水、用电、通讯很不方便,生态环境十分恶劣。
“十五”期间,我省坚持开放式扶贫的原则,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时,以“周转畜”、“周转棚”、劳务输出、移民搬迁四大扶贫项目建设为切入点,夯实贫困群众增收的基础。在利用财政扶贫资金扶持四大项目的同时,积极探索产业化扶贫的有效途径。通过扶贫信贷资金向龙头企业(市场)和服务组织倾斜,迅速在贫困地区建立起了商品基地,培育了龙头企业。目前,国务院扶贫办已在我省认定了15家扶贫龙头企业,我省认定了84家扶贫龙头企业,有效地带动了贫困农民增收。同时,我省还根据贫困地区的特点,因地制宜地推广了小额信贷扶贫到户、项目规划到户、移民搬迁到户、科技推广服务到户、优惠政策落实到户、检查验收到户等行之有效的扶贫措施,取得良好成效。据统计,5年来,我省每年用占全国4.2%的财政扶持资金,减少了占全国27.1%的贫困人口,我省减少贫困人口的速度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据了解,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确保10万低收入人口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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