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直击
水母网2月15日讯(记者丛晓波摄影报道)今日,芝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出动60多名执法人员,对市区主次干道上的占道摊点、落地灯箱、广告牌匾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上午,记者对执法活动进行了全程采访。
上午9时,南洪街。
整条街没有占道经营的摊点。多数商铺的灯箱、广告牌比较规范,只有大刘凉皮的西边,两家首饰加工店的灯箱摆放在人行道上。执法人员责令店主将灯箱搬进店中。
9时20分,西南河路北头。
几家美发店、性保健品店、百货店的灯箱、广告牌,摆放在人行道上。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收缴。个别店主见势,急忙往店中抢搬,被执法人员制止。
9时40分,华茂街和桃花街的交叉路口。
在两条街的人行道上,摆着5个水果摊,行人和过往车辆较拥挤,不时出现交通拥堵。由于水果摊较大,摊主们也向华茂小区物业部门缴纳了摊位费,让摊主们立即撤道进市不易。执法人员对水果摊暂不实行没收,限令两天时间,让摊主们寻找市场。两日后,严禁占道经营。对此处理,摊主们也表示同意。
10时,南通路。
整条街店铺的广告牌、灯箱较规范。一男子将三轮摩托车摆在了人行道卖水果,执法人员出具《山东省当场处罚罚没款定额收据》,罚款30元。
10时20分,胜利路南头。
一锅贴店的灯箱摆放在人行道,执法人员予以收缴。百事可乐桥北百货商店在人行道上经营牛奶、啤酒等商品,执法人员责令店主将商品搬入店中经营,店主当即照办。
10时50分,海滨广场。
4个小贩在各自的三轮车上经营煎饼果子、烧烤、糖葫芦,执法人员对其三轮车进行了罚没。
据芝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春节、元宵节过后,摊贩占道经营现象又开始增多,他们对此将进行长期整治。截至记者发稿时,共清理占道经营摊点80余个,落地灯箱、广告牌匾70余件,店外经营60余起,证据保存三轮车8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