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杰 通讯员樊斯坦周启金)南漳县原政协副主席匡启政伙同海南海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王学武合同诈骗,记者昨从该县法院获悉,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12年、并处罚金5万元和10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定,王、匡等人从1999年11月至2004年8月,在未取得独资承建杨家峡水电工程的资格时,隐瞒无履行合同能力等,签定虚假工程发包协议,以收定金、质量保证金为名,先后诈骗作案14起,骗取现金92.35万元。
法院宣判后,两人均不服,目前已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