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芸)本市各级检察机关建立法警队伍两年多来,没有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这是昨天下午记者从市检察院获得的消息。
2003年10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正式设立法警总队,市检察院第一、二分院设立法警支队,各区县检察院分别设立法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