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记者 徐京跃 陈菲)公安部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副局长郑百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警务督察制度实施以来,受到处罚的大多是执法一线的公安民警,最初多为酗酒、滋事、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随着近几年公安队伍纪律的加强,这些问题正在逐渐减少。 目前,多数因为不履行公务受到处罚。
共5856名违纪民警被禁闭
上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巡警、交警等执法流动性和分散性较强的新警种的建立,公安机关与群众联系日益增多。为确保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加强对正在进行的执法执勤活动的监督,1997年6月20日,国务院发布施行了《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标志着具有中国公安特色督察制度的建立。据统计,近9年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共开展现场督察活动360万次,受理核查检举控告65万余件,发现查纠各类问题130万件,发督察通知书、建议书、决定书11万余份。近9年来,共有10034名民警因违纪受到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停止执行职务的处理,5856名民警因违纪被采取禁闭措施。
督察人员和警务人员比例不到1∶100
自《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发布实施后,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建立警务督察机构2808个,有专职督察民警近9000名,督察人员和警务人员的比例不到1∶100。督察民警有别于其他的警种,是一支头戴银白色警盔、腰扎白色武装带、胸配全国统一证件、专司警务监督、常年奋战在一线的警队,被人们形象地称为“警中警”、“管警察的警察”。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副局长郑百岗说,根据现有督察警力,还无法对公安机关每一项执法活动都进行督察。据介绍,2005年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共对公安刑事、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现场督察活动6万次,发现纠正各类执法偏差1.2万件,撤销或变更错误的执法决定136件。
投诉警察最快途径就是拨打110
郑百岗说,督察部门工作的重点是要防止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执法过程中一些不适当的做法。如果一旦发现有违纪违法的,将移送到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部门处理。据透露,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平均每年向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部门移送案件达到二三百起。郑百岗称,群众碰到执法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最快的反映途径就是拨打“110”,“110”会及时将举报的问题转给督察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