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直单身的王女士,为了找到自己的第二春而加入了交友中心。然而,由于双方事先签订了退会不能退钱的协议,王女士想拿回自己的3000元会费而遭拒绝。那么,王女士的这3000元,难道就白扔水里了吗?
去年6月,王女士到位于凤起路的“心心缘”交友中心咨询交友信息,留下了自己的联络方式。 之后一段时间,“心心缘”工作人员几次劝说王女士入会,于是王女士交了3000元钱,成了会员。
在见过“心心缘”介绍的第一个朋友后,王女士便提出要退会,却被告知可以退会但不能退钱。“无奈之下,我只好继续接受他们的服务,后来又见了几个人,但都没有成功。在和这些人交往的过程中,我发现有些人的入会费才几百元,和我的3000元相差悬殊。为什么同一个交友中心,入会费却不一样呢?我觉得被骗了,希望他们能将钱退还给我。”王女士说。
“心心缘”交友中心工作人员称,王女士入会时双方是签过协议的,其中明确指出,服务时间为两年,不愿意享受服务的会员可以自动退出,但会费不予退还。至于入会费为什么不一样,是因为不同时期、不同档次的服务价格都是不同的。“‘心心缘’刚成立时,入会费分700元和800元两档,后来改为1000元和1500元两档。现在则有1500元、3000元、5000元、一万元、两万元等多个档次。档次越高的会员,‘心心缘’给他们介绍的朋友的综合情况也越好。因此,我们没有欺骗王女士。如果她要退会,我们可以将她的信息资料还给她,但不能退钱。”该工作人员说。
签过合同后是不是就不能退钱了呢?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夏德忠律师认为,虽然合同中说不能退款,但这显然是格式条款,对消费者来说不一定公平。消费者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官来裁定是否公平。如果法官认为这样的条款不公平的话,就可以拿回会费。
(记者方薇 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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