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儿当初和我回老家该多好啊。”昨天(14),来自河南的张先生夫妇在女儿生前所在工厂门前哭成一团,他们希望能为外出时遇害的女儿讨到满意的赔偿。
张先生的女儿张霞和同厂好友彭秀丽年前在宝安凤凰山遇害,昨日张先生夫妇赶来深圳处理后事。 据悉,两女失踪期间,深圳市公安局动用了9条警犬在凤凰山上搜寻。
昨天,死者张霞的父母亲说,1月4日晚上,他们在河南老家接到女儿所在工厂(宝安福永街道龙王庙工业园某机电工厂)来电,称女儿失踪了,和张霞同厂女友彭秀丽的父母亲也接到了类似电话。
该厂副总经理叶先生告诉记者,两名女工均是1988年出生,于去年2月份一同入职。调查得知两人是同时在休息时间攀爬附近的凤凰山后失踪,警方先后4次组织数十名员工跟随警方及失踪女工家属一同搜山。
福永派出所向副所长向记者证实,为尽快找到失踪者,他们向市公安局申请动用了警犬参与搜山,“因为一个人口失踪报案动用9条警犬在深圳还是头一回,甚至我们当时担心申请能不能获得上级批准”。1月22日,两女被发现死于凤凰山一条水沟附近。
昨日,福永派出所向副所长表示,尸体所在地点没有任何血迹,因此推测不是第一现场,是犯罪分子作案后移尸此地的。由于案情重大,春节期间,警方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该案。
昨日,两名遇害女工家属来工厂索赔。那么,这种情况工厂应不应该给予赔偿?北京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全表示,两名女工是在非工作时间外出遇害的,属非工伤死亡,在法律上工厂没有赔偿责任,但有补偿责任,补偿的数额可考虑员工在厂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等因素,由双方协商而定。(康海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