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了快速“致富”,3个小伙子竟然结伙盗窃殡仪馆中的骨灰盒,以此敲诈殡仪馆。不料,刚盗得5个骨灰盒就落入了法网,并于日前被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2005年6月,左某、郑某、程某3人相约从江西老家来到池州,想找份活计。
当年6月19日,3人经合计,郑某到银行用假身份证办理了一张银行卡,用来收钱。次日晚上8时许,他们携带早已准备好的作案工具来到池州殡仪馆,翻墙入院,撬开窗户,盗走了5个骨灰盒。随后,他们打电话给殡仪馆,让其汇款1万元到指定账户,并威胁称:“若不汇款,将立即通知死者家属。”
接到敲诈电话后,池州殡仪馆迫于无奈,分4次将1万元汇到指定账户。3人取款后准备离开时,被接到报案后赶到的民警抓获。
(唐金法 本报记者 陈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