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2月15日第秒年2 准备工具欲抢劫,却不想“偷鸡不成蚀把米”,一男子被勇敢“的哥”送进班房。
去年10月8日21时许,李某驾驶捷达出租车途径南岗区医大四院门前时,一孙姓男子拦车要去松北区。
松北区法院认为,孙某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已构成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日前,因抢劫罪,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