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辆农用车肇事后为逃避法律惩罚和经济赔偿仓皇逃离现场。东陵交警大队民警从碎玻璃片中找出破案证据,并于2月13日晚将肇事逃逸司机抓捕归案。
2月10日21时许,东陵交警大队接到报警,沈营公路东陵区白塔堡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农用四轮车,将一名中年男子撞倒后逃逸。 该男子被送往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通过勘查发现,现场除散落大量风挡玻璃碎片,再无其他残留物。目击者也只能确定肇事车辆是一辆农用四轮车,由于天黑,车牌号码没能看清。
从表面上看,当时现场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但是事故科长屈志刚却在一堆毫无价值的风挡玻璃碎片中找到了逃逸车辆的证据。据刘忠贵副大队长介绍:“当时天很黑,路边也没有灯,视线非常不好。屈志刚就趴在马路上,寻找肇事车辆留下的蛛丝马迹。结果,他在碎玻璃片中找到了一张标有2005年度的车船税贴,上面的车牌号码是:辽宁03N06XX。”
2月13日,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协助下,交警确定了该车系鞍山籍的车辆后,立即驱车赶赴鞍山追查肇事车辆。最后在台安县交警大队的协助下查明,该车车主索某,现住沈阳市苏家屯区沙河堡。当天,民警找到索某。据索某称,事发当晚驾车的是他的朋友姚某。13日下午17时许,喝得醉醺醺的姚某被抓获。
姚某对自己驾车肇事逃逸供认不讳。据交代,10日下午,姚某因为与妻子吵架,一气之下跑到了朋友索某家。两人从下午4时许一直喝到了晚上8时许。在其酒后驾车回家行至白塔堡附近路段时,前方一辆大货车强烈的灯光照得他眼前瞬间一片漆黑。等大货车过去后,他发现自己驾驶的农用车的风挡玻璃已经被一个人撞碎了。
那么,姚某明知撞了人为什么要逃跑呢?姚某说:“我没有赔偿能力,撞了人又拿不出钱。”目前,姚某已被警方拘留。记者吕良德(沈阳日报)[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