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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55 东北新闻网 | 中新网2月15日电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患者李某因医院的误诊而被实施了胃部切除手术,真相大白后,李某愤然诉至法院。2月14日,经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调解,被告某医院依法赔偿李某各项损失3万余元。 2005年初,李某因胃部不适,到某乡镇医院就诊,经诊断李某患有胃癌,为防止癌细胞扩散,建议李某立即手术。李某及家人得知情况后,考虑到手术质量,李某被转往业内小有名气的苏州某医院治疗,但该院违反治疗规程,未经复诊即根据乡镇医院的诊断报告对李某实施了胃部大切除手术。 后经切片病理化验证实,李某只是得了情况较为严重的胃炎而非胃癌。为此,李某及其家人痛苦不已,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转入被告处治疗后,被告理应及时确诊病情并对症治疗。现被告的治疗行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中国新闻网) | [编辑:夏明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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