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澳门2月15日电(记者刘卫国)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14日公布,今年1月份,治安警察局、劳工事务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联合打击非法工作行动取得成效,在102次稽查行动中,查获非法劳工72名,移交特区检察院的非法劳工案件23宗。
治安警察局有关人士重申,在澳门特区雇用非法劳工的雇主可被判处2至8年徒刑,而雇用持有为他人工作许可的非本地居民,则按所牵涉的每一雇员处以1万至4万澳门元的罚款。
此外,对于未持有工作许可而在澳门特区工作或在许可地点以外工作的非本地居民,除处以5000至2万澳门元的罚款外,还将被处以两年内禁止在澳门从事任何劳务活动的附加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