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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乔晓阳 |
代表团 |
北京 |
性别 |
男 |
民族 |
汉族 |
籍贯 |
湖北大冶 |
出生年月 |
1945.11 |
党派 |
中共 |
参加工作年月 |
1968.12 |
学历 |
大学本科 |
毕业院校 |
古巴哈瓦那大学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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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西班牙语专业 |
现任职务 |
全国人大代表 | |
湖北大冶人。1968年毕业于北京语言学院外语系。197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江苏省外事办公室旅游翻译、亚非拉科副科长,江苏省外事办公室宣传处副处长,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秘书,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992年2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995年12月—1997年7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委员。1997年6月在八届全国人大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1998年3月—2003年3月任第九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8年5月—1999年12月任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委员。
2003年3月1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乔晓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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