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天上午,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介绍近期我国查处网络侵权盗版行动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阎晓宏透露,国务院即将出台《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这一条例将对网络转载报刊的行为进行规范。
在《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出台前,除了极少量的合理使用的作品和极少量的属于法定许可范围内的,大多数的作品转载都应该是先取得授权,然后再在网络上进行传播。我们强调的是先授权、后传播。
关闭“三无”网站76家
阎晓宏介绍,截至2005年12月31日,各地版权部门共查办网络侵权案件172件。执法人员依法关闭“三无”网站76家,没收专门用于侵权盗版的服务器39台,责令137家网站删除侵权内容,对29家侵权网站予以罚款处罚(共罚款78.9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8件。
改编“馒头”是否侵权?
有记者问,有网友根据电影《无极》改编制作了《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短片,这种行为是否侵权?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表示,就《馒头》这个个案来看,是否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畴,应该由司法机关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他说,超出了介绍情况或者阐明一种观点这个前提,大量引用他人的作品,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