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划定“城市水域”的界线被称为“城市蓝线”。区域内将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记者昨天从建设部获悉,《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今后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
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划定城市蓝线可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保障城市水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