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诚)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已于2006年1月23日批准荷兰银行增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1亿美元,专项用于发起设立“中国A股基金”。
此前,荷兰银行已经获得了7500万美元的QFII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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