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思娅)精神病患者孟某发病时持刀杀死70多岁的邻居杨老太,被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轻判有期徒刑13年,其兄被判赔偿死者家属14万余元。昨天记者获悉,孟某之兄已就民事赔偿提出上诉。
37岁的孟某父母双亡,随哥哥一起生活。 经常疑神疑鬼的他先后在北京第六精神病医院、大兴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并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孟家与邻居杨老太家住前后院,两家关系长期不和,曾因在房门口泼水、盖房遮挡光线等琐事发生口角并动手打架,甚至闹上法庭。
去年7月9日上午9点,杨老太夫妇在家门口的一个小花坛处整理花草,此时孟某恰好坐在附近喝茶。根据孟某本人的供述,当时他突然感到杨老太正在发气功,点他的穴位。他马上跑回家取来菜刀冲向杨老太,一边喊着“我砍死你”,一边持菜刀猛砍杨老太的脖子,导致杨老太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公安机关接到邻居报警后,将孟某抓获。
法院对孟某进行了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显示:孟某案发时有精神病性症状,虽有一定的辨认能力,但控制能力下降,属于限定责任能力。法院认为,孟某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他在犯罪时属于限定责任能力人,因而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孟某之兄作为其法定代理人,被判与孟某共同赔偿死者家属14万余元。孟某之兄对民事赔偿判决不服,已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