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沧州记者李家伟2005年12月6日本报8版《先是“电缆吊环”忽变烟花爆竹后是警察不早不晚恰巧赶到5000元罚款真蹊跷》一文,报道了大城县一出租车司机本是运“电缆吊环”到任丘某地,路上却被警察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为由罚款5000元,也没有得到任何收费票据。 事隔一个多月后,类似的事情再次上演。
青县“的哥”大城被罚
2月14日上午,青县出租车司机崔长征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2005年12月13日上午9点左右,一名中年男子要租他的车去相邻的廊坊市大城县。此人大城口音,个儿挺高,挺瘦。谈好价钱后说还要在路上拉点儿货。行至青县段庄子路口,一名站在路边的年轻男子上了车,二人搬到车上8个“山西老陈醋”的箱子,4个放到了后排座,4个放到了后备厢。崔长征问他们是什么货,二人说是捎的醋。出租车行至大城县南赵扶镇时,那名中年男子下了车,上了等在路边的一辆微型车,说是去看个朋友,让崔长征把“货”拉到年轻男子指定的地方就行。崔长征说,他当时没有丝毫怀疑。车开到大城县城一批发市场门口,前面有辆警车在调头,那名年轻男子说到市场里问问有人要货吗,下车走了。这时那辆警车开了过来,直接来到崔长征车前进行检查,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崔长征当场就呆了:民警打开“老陈醋”的箱子竟是一箱鞭炮!民警在听崔长征解释完后在旁边等了一会儿,然后在一名民警的陪同下崔长征进入市场寻找那个年轻男子。后来找到一个人,但警方经调查人家根本不是租他车的人。在托了不少关系后,崔长征第二天交上8000元罚款。警方当时没有给他票据。再后来崔长征又从警方那里拿回了2000元钱。崔长征说,自己“冤死了”。他怀疑自己中了圈套。
办案民警称处罚有充分依据
记者与负责此案的大城县公安局平舒派出所有关办案民警取得了联系。据介绍,当时民警发现崔长征的车可疑,果然从车上发现了鞭炮。在崔长征解释完后警方先是蹲守,又派专人跟随崔长征去寻找租车人。但崔长征指认的那个人经过调查证实根本就不是租他车的人。在这种情况下,警方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对其罚款8000元。至于后来退还2000元钱的事这位办案民警说他不清楚。据这位办案民警介绍,崔长征交完罚款后他们先得到局财务室开票,再到银行代缴,所以没有当时就给崔长征票据,是随后给的。这位民警认为处罚有充分依据,而且崔长征还可以申请复议或到法院起诉。本报将对此事进一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