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北京青年报15日消息“公车使用实质上是一种职务消费,”清华大学廉政建设研究所任建明教授指出,公车私用和长期以来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制度不合理有很大关系。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明确提出,要“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 但一个不容乐观的事实是,公务用车的货币化改革虽然说了好几年,但各地的推进力度还是“雷声大,雨点小”,只有极少数地方在做一些尝试性的改革。
特殊车号是特权行为
长期关注中国廉政建设的任建明认为,全国各地公车配备的范围太广、太多,又不让领导干部亲自开,只能由专职司机开。按理说,如果官员自己开公车,不是能更节省成本和更有效率吗?但湖南省一些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频频引发事故的事实说明,不仅加大了成本,而且产生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党政机关的公车号码一般比较小,很容易识别,”任建明说,“这种特殊号码实际上也是一种特权思想的体现,许多公车在高速公路、国道上不用交通行费,至少在本省或本市如此。可不要小看这些细节,它会慢慢滋长官员的特权思想!”
在此前提下,地方交警遇到一些领导干部开公车违章,执行起来有时也会走样。如果出了车祸,有许多是在媒体曝光后才得以对官员进行处理的。
公车管理应加速改革
任建明表示,在公车使用上,各级领导干部应起表率作用,带头遵守法律,严格要求自己。一起交通事故,对于普遍百姓来说,可能就仅仅是一起事故,但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却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众对官员私驾公车屡屡引发的交通事故深恶痛绝。因此,对公车管理应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应让公务员买得起私车
任建明表示,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公车滥用现象,就要对公车进行货币化改革。除考虑到国家领导人和省部级领导出于安全配备公车外,要最大限度地取消公车(司法机关和特殊部门除外)。
同时,政府也要相应地改革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在今后步入“汽车时代”后,中国应该让绝大多数公务员买得起私车。
湖南酝酿公车管理风暴
据中国青年报15日消息近年来,湖南省各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务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交通肇事的问题十分突出。据统计,2001年以来,湖南省发生此类事故1019起,造成207人死亡、65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338万余元。
公车造成的交通事故表明此类事故具有四个特征:一是车辆档次高,性能好,容易超速;二是驾驶人特权思想严重,交通法律意识淡薄,漠视交通安全,肆意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开英雄车、霸王车;三是领导干部驾车屡禁不止,且多数没有经过正规训练,技术差,遇到突发情况临场处置能力低;四是公务用车制度不健全,车辆保养、维护、检查、使用制度没有抓落实,以致车况不良,埋下事故隐患。
湖南省纪委日前下发《严禁领导干部擅驾公车的通知》要求,对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的车辆进行清退;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公安交通警察部门对领导干部持有驾照的情况以及驾驶公车、借用车辆或私车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督察整改;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对领导干部驾驶证照的发放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