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表示,《馒头》对《无极》的使用是否超出了合理的范畴,应该由司法机关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著名导演陈凯歌耗资3.4亿元,耗时3年拍摄的大片《无极》,去年年底被一个叫胡戈的年轻人,恶搞成视频《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下称《馒头》)。 胡戈制作《馒头》一为学习电脑视频技术,二为自我娱乐。让他始料不及的是,这本20分钟长的视频在互联网上迅速蹿红,网友好评如潮,相互传播,几乎到了无人不知的程度。陈凯歌终于震怒了。2月12日,陈凯歌在参加柏林电影节,举行《无极》欧洲首映式时,首次作出回应:“我们已经起诉他(胡戈)了,我们一定要起诉而且就这一问题要解决到底。”他强烈指责胡戈:“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馒头》眼看要变成中国首例网络视频作品侵犯著作权案。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昨天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关于电影《无极》及改编的事,从著作权法律意义上说,如果用于介绍情况或者阐明一种观点,适当地或者少量地引用他人的作品是著作权法所允许的,也就是说,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但是超出了介绍情况或者阐明一种观点这个前提,大量引用他人的作品,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馒头》的由来
让陈导大动肝火的胡戈是何许人?《馒头》说了些什么?胡戈,武汉人,31岁,自由职业者,大学里学习仪表及检测技术。大学毕业后当过电台音乐主持人、录音师。目前生活在上海,办着音频技术论坛,偶尔接些替动画片和广告制作音效和录音的活,同时还在网上销售音频设备。胡戈做久了一件事就会想着来点新鲜的。《馒头》也是。他一个人两台电脑,花5天时间制作出《馒头》。《馒头》借用了某电视台《中国法制报道》的画面,用《无极》中的人物形象和影像资料,颠覆原有情节,重新剪辑、配音,演绎了一起无厘头风格的杀人案件侦破过程。片中还不时出现《射雕英雄传》主题曲、《月亮惹的祸》及《灰姑娘》等作为背景音乐,穿插了爱因斯坦相对论、荒诞广告“逃命牌运动鞋”等,让人从头笑到尾。许多网友说,自己是在看了《馒头》之后,才好奇地去看了《无极》。继《馒头》之后,胡戈新做了恶搞短片《春运帝国》。但此片没有《馒头》这么红。
尚未进入起诉程序
虽然陈凯歌在柏林表示已起诉胡戈,但负责此案的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朱晓宇律师说,此案目前尚未进入起诉程序。事务所已向传播《馒头》的“硅谷动力”等两家网站发出律师函,要求立即删除《馒头》、在网页页首发表道歉声明并支付一定赔偿金。目前网站已按要求进行了删除,但尚未道歉。朱律师认为,胡戈的行为侵犯了《无极》著作权人的“保持作品完整权”和“署名权”。但目前并未向胡戈发律师函。
胡戈向陈凯歌道歉
但不承认自己侵权
对于可能到来的官司,胡戈表示,自己制作《馒头》是为了学习和欣赏之用,没有恶意,没有赢利,也没有主动传播到网络上,因此不认为自己侵权。但他对陈凯歌表示道歉。“我随便使用了陈凯歌的作品,现在向他诚恳道歉。如果因为我的行为对影片《无极》构成任何不良影响,我愿意表示诚挚的歉意。”胡戈说,已经有人向他转述,说陈凯歌方面希望他能站出来道歉并承认侵权,可是他觉得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那打官司就打官司啦,侵权是不能随便说的。”
网友签名力挺胡戈
胡戈只想恢复平静
胡戈现在不仅每天被各路记者围追堵截,并已有出版社联系他出书。但他“特讨厌一些个破名人动不动就出个什么破书,我本来就不看书,肯定就不会出书的。”胡戈说目前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尽快恢复平静,作曲、编曲,还有影视的音效编辑,帮别人卖点录音设备。网友惊人一致地支持胡戈。他们回应陈凯歌“人不能无趣到这样的地步”。有网民分析,要不是《无极》如此无稽,胡戈也就根本没有那么多发挥的地方,根本无法引起那么大的笑声。网友将胡戈看成“一个对抗权威的大势力”“新一代网络偶像”,在网上签名表示支持他,并继续恶搞《无极》,出了帝国时代版。当然也有网友说:看清胡戈的嘴脸,他只是一个想出名的人。
电影人:陈凯歌不聪明
《馒头》一案也引起了电影圈内人士的关注。香港艺人曾志伟对陈凯歌“一怒为《馒头》”十分不以为然。他说,香港很多戏都被改编成各种搞笑版本,比如当年的《无间道》和《江湖》,这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电影有了知名度才有人愿意改编,不卖座的电影还没有人搭理呢,他(陈凯歌)应该高兴才对。”曾志伟说,网络是一个可以让任何人发表意见的地方,在网上改编电影,很好玩,很有娱乐性。“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这批年轻人,鼓励他们创作更多的好作品。”导演陆川表示,如今中国电影界的文艺批评现状本来就不健全,电影过度宣传越来越常见,在利益的驱动下,民众反应与电影评论越来越脱节。在这样的情况下,还去起诉一个弱势民众,不太合适。“不管陈导演的动机如何,都是一种不聪明的做法。都什么时代了,死了疯了才会压制别人的评论。”陆川说,陈凯歌应该很坦然、平静地对待这件事情。
律师:陈凯歌胜诉可能性不大
陈凯歌告胡戈,究竟有多少胜算?很多律师都站出来分析这个案例,多数人的结论是:陈凯歌基本告不赢。律师们认为,《馒头》其实是一个新的作品,说它是《无极》的“改编”或“抄袭”都不够准确。陈凯歌无法从胡戈身上得到任何经济性的赔偿,顶多是判道歉、象征性地赔一元钱之类。2月13日,北京嘉佑律师事务所的梁固本律师向媒体分析了《馒头》一案的法律问题。梁律师说,可以认为《馒头》是一种文艺评论,并不和著作权产生冲突。《馒头》的作者并不是恶意使用别人的作品,并没有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即便有些地方使用不当,也属于情节轻微,没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陈凯歌获胜的希望并不大。不过,也有部分法律专家认为,胡戈的做法可能侵犯了著作权。北京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永谊认为,《馒头》在《无极》的原有作品上进行了修改,属于一种侵权行为。
文艺评论家:我绝对支持胡戈的
中国人民大学著名的文艺评论家张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馒头》作者胡戈表示了支持。“倘若硬是要把文化问题法律解决的话,那我们只能随他,毕竟这是人家的权利,但在态度上,我是绝对支持胡戈的。”张教授近年来一直在关注国内外电影等流行文化的发展状态。他说,批评和讽刺向来都是很重要的文学题材。如果陈凯歌足够聪明的话,就应该明白这样的文艺批评实际上是对他有利的。“如果稍微听到一点批评就要大动干戈,和人家公堂上说话,那说明他并不是一个好的文艺工作者。闭塞了别人的言论,自己怎么能够进步呢?”复旦大学教授顾晓鸣说,毋庸置疑现在已经是网络时代了。在这个“网话文”时代———作者死了,读者活了。“我觉得大导演陈凯歌应该先学会敬畏观众。”著名乐评人王小峰直指“陈凯歌思维落伍了”。他说,每个人都有思考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权利剥夺。“你陈凯歌告了胡戈的话,你能把所有骂《无极》的人都告了吗?”
短评
就算赢了官司也会输掉人心
胡戈恶搞《无极》无伤大体,陈凯歌说胡戈“无耻”,倒有对另一公民的人格侵权的嫌疑。网络上几乎是一边倒的支持胡戈的声音,既反映了大多数人的价值取向,也说明了人们对自由批评权利的珍视。毕竟,胡戈的作品不过是比传统文艺评论的文字形式增加了高科技的网络形式。陈凯歌大概会以“侵犯著作权”来说事,但大家都知道他真正在乎的是《无极》的名声。身为名人的强势一方,对胡戈这样的“无名小卒”兴师问罪,陈大导演就算赢了官司,恐怕也会输了人心啊。(新华社、新闻晨报、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