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否认有责任安监局介入调查
10日上午,富顺民工吴宗华在为一广告公司张贴布幅广告时,被头顶上的高压线击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吴的家人就其死因质疑电力公司,但对方矢口否认有责任。富顺县安监局正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
事件:高压线电死广告张贴人
10日上午,吴宗华按“三一广告公司”的要求,为城关镇一家幼儿园张贴布幅广告。他贴稳广告上半部分,便站在地上移动铝合金升降梯。“突然,他被头顶上的高压线吸住了,人被电得东倒西歪的。”一位目击者称,“小区的一个师傅连忙拿了跟木棍将他撬开,之后将楼梯推倒。当急救车赶来时,医生发现他已没气了。”
质疑:高压线安装不合规定
事后,吴的家人指出,“肇事”高压线不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离地面和民房太近,“按照规定,4000伏及以上的高压线离地面和生活区至少有5米或7米的距离,而这里最多只有3米远。”
辩称:死者违规操作造成事故
事发后,富顺县富益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和县安监局人士赶到现场。富益电力公司监察科负责人说:“铺架电线的电杆高15米,电线与住房之间的距离起码在2米以上,这都是符合规定的。”这位负责人称,“即便死者是被电死的,也是由于他违规操作造成的,电力公司没有责任。”
处理:刚协商完老板就反悔
13日上午,富顺县东湖镇、城关镇相关领导就吴宗华死亡事故进行调解,经协商,初步达成由广告公司赔偿吴宗华丧葬费、抚慰金等13万元。“广告公司转眼就反悔,电力公司也称自己无责任!”吴宗华的姐夫陈恒福无助地说。目前富顺县安监局已着手调查但尚无结论。
律师:两种途径申请救济
自贡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唐应欣认为,死者家属可通过两种渠道取得救济。如果吴生前与广告公司形成了长期的劳动合同关系,可按照工伤处理办法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此外,也可在安监部门调查结果出来后,根据责任认定向侵权主体主张权利,根据民事侵权赔偿的相关规定要求赔偿。文/图周茂梅记者罗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