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玉杨野)昨天,市高院、市一中院同日发布紧急通知:到3月1日止,涉及到有关土地使用权、房屋查封的申请执行案件,查封期届满,将自动解封。
据市高院执行局郭剑副局长介绍,全市范围内,仅3月1日第一批到期的查封案就有千余件,涉案金额3亿多元。 申请人应在解封前尽快到法院申请继续查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查封财产自动解封
据郭剑介绍,2004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规定: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期限届满可续封一次,续封期限不得超过1年。《通知》同时规定,此前已进行的查封,自该通知实施之日起计算期限。
到今年3月1日,第一批涉及查封的案件将到期,被查封物届时将自动解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如果要延长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需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书面申请。
大多案件没申请续封
昨天,法院发通知提醒当事人:2004年3月1日以前被查封的土地或房屋,到今年3月1日若没接到法院发出的续封通知,被执行人将可以在其自动解封后,自由处置这些财产,无论卖掉、赠予或抵押,都是合法的,任何人无权干涉。而申请执行人将从法律上丧失对这些拥有财产的“优先权”。
市高院称,目前全市查封到期的1000余案件,标的额3亿余元。市一中院统计发现,尚未办理续封手续的,占了该院查封案件的三分之二。
法院提醒:已要求法院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及执行查封案件的,若两年期限届满,请尽快与有关法院联系,办理申请延长查封期限的手续。办理时,当事人应带上续封申请书、前期查封的相关手续,如果是已审结的案子,还要带上生效法律文书,否则可能多跑路。
法院可受理传真申请
记者昨天同时从南岸区法院获悉,鉴于数量巨大的执行查封案件将到期,该院还专门成立了一个清理小组,由7名退休法官组成,专门驻守在法院档案室,负责清理该院查封的即将到期的案件,并建立清楚的台账,以便今后查阅。昨天,该小组清理工作已启动。
南岸法院提醒:目前不在本市的市民,若有这方面的情况,可通过传真方式告知法院,法院同样会受理。而本地市民在外地打赢官司要申请执行的,如果面临同样问题,也可用传真方式办理续封手续。
要买司法处置房信息可以上网查
本报讯(记者杨野肖玉)想卖司法处置房、车辆等大件的市民注意了,下月1日起,可以登录我市一中院网站(www.cqyzfy.gov.cn),查询相关拍卖情况和拍卖时间。这是昨天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的消息。
据一中院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最高法院《拍卖、变卖财产规定》,进入司法处置(拍卖、变卖)程序的财产,除了要在报上刊登《拍卖公告》外,还要在网站上发布信息。 |